前言
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东营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山东铭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北一路以北、香山路以西辛镇安置用地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七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开展,根据地块的特征和潜在的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环境的管理提供依据。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在现场踏勘、地块调研、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制定地块土壤调查工作方案并通过内审并提交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核实确定后,进行了现场土壤采样工作;布点采样、检测分析均由我单位承担。
2022年5月,我单位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国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北一路以北、香山路以西辛镇安置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结论
北一路以北、香山路以西辛镇安置用地项目地块,位于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以东、香山路以西、平度路以南、北一路以北,地块总面积68507.22平方米,中心坐标东经118.58146北纬 37.45997,地块历史上存在过水塘养殖、果树种植、居住区域、停车场,存续时间至2020 年,2021 年以后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地面以空地为主,无外来堆土。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设采样点6个,其中3个水土复合点位,并在地块西南侧空地布设对照样点1个(水土复合点),共7个土壤点位,4 个地下水点位;共计采集 19 个土壤样品、4 份地下水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数据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镉、铜、铅、砷、镍、汞、石油烃(C0~C4)检出浓度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H值检出数据在 8.30-8.56 之间,数据基本与对照点检测数据处于同一浓度水平,与区域土壤指标无显著变化。由于东营地区沿海,受海水入侵及大气蒸发的影响使得土壤盐碱化较严重,因此土壤 pH 均呈碱性或弱碱性。
根据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水评价标准比对发现,地块内的3口水井和地块上游1口对照水井的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古体、硫酸盐、氯化物、锰、耗氧量、氨氮和钠9项指标,超过川类水质评价标准,其他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川类水质要求。通过比对地下水对照点检测结果与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结果,数值相近,差值较小,说明区域地下水污染物指标偏高的原因主要是受区域原生地质条件有关,区域浅层地下水赋存在冲海积相互交叠沉积的松散堆积物中,地下水为盐水,目地块区域靠近海洋,地下水受海水倒灌影响较大。因该项目不涉及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不构成暴露风险。且本项目地下水超标指标均为地下水常规指标,超标数据不影响地块的开发利用。
综上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数据分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以用于规划用地的建设。
附: 北一路以北、香山路以西辛镇安置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 (点击打开查看详情)